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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力度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4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20年以来查处的一系列典型涉粮案件,并结合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通报了下一步粮食执法督查工作**措施。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以来,全国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342个,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319例;12325监管热线受理涉粮案件382件,查证属实的84件、部分属实的34件。会上通报了湖南某米业公司擅自动用省级临时储备粮案、河南某粮油公司盗卖***低收购价小麦案等2020年查处的九起典型涉粮案件。

  案例1:湖南省某米业公司擅自动用省级临时储备粮案

  案例2:河南某粮油公司盗卖***低收购价小麦案

  案例3:四川某粮食公司县级储备粮“以陈顶新”案

  案例4:河南某粮油公司拖欠售粮款案

  案例5:吉林某粮库国家临储玉米虫粮除治不及时 违规租仓牟利案

  案例6:吉林某粮食公司国家临储玉米质量不达标案

  案例7:中储粮某直属库租仓库点违规收取出库费用案

  案例8:中储粮某直属库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规定 多扣水杂案

  案例9:黑龙江某粮食收储公司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规定多扣水杂违规回购本库政策性粮食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察局局长 钟海涛:尤其是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地的粮食和储备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了涉及擅自动用、以陈顶新、拖欠售粮款、未执行质量标准和“出库难”等一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据介绍,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进一步严格政策性粮食的管理,明确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处罚金额上限从2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或处涉案粮食货值金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察局局长 钟海涛: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粮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政策性粮食管得住、管得好,通过实行党政同责,强化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储备粮管理和**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两项考核,**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持续释放“大国粮仓”强监管信号,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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